新冠病毒核酸检验实验室建设完毕,工程验收应由具有资质的质检部门进行并出具工程验收报告,并应根据下列规定作出验收结论。

(一)新建或改造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宜设置在独立的实验区内。

(二)实验区内的各个房间在物理空间上必须完全相互独立,不能有空气的直接相通,可用烟雾或气味法检测。

(三)所设缓冲间和传递窗的门应能互锁。

(四)各区应能进行独立的温度控制。在通排风系统和生物安全柜正常运行时,样本制备区能将室温控制18℃~20℃之间。

(五)所设新风系统每小时空气更新≥12倍该空间体积,室内空气更新尽可能少留死腔。

(六)新风进风口应远离排风口,样本制备间和核酸扩增间的排风管需独立设置,不能共用和产生气流倒灌。

(七)参照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》(建标127-2009),样本制备间“相对于大气压宜为-20Pa~-30Pa,相邻相通房间压差为10Pa~15Pa。如果涉及较大潜在危害的操作,宜采用全新风系统,排出空气经过高效滤器过滤”。

(八)样本制备间如设置有B2型生物安全柜,其间的排风系统控制要能实现先于生物安全柜开启,晚于生物安全柜关闭。

(九)如建设加强型BSL-2实验间,其相关建筑装修指标应满足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》(WS 233-2017)的相关要求。 喜格SICOLAB服务于防疫防控、科研机构、医疗机构、各级医院、疾控CDC、化工行业、高职大学、国家省市级质量监督局、出入境检疫局、农业监测、环境监测、水质监测、DNA检测机构、核酸PCR检测机构、法医医学鉴定机构、生物制药行业、干细胞研发制备机构、各类工厂企业研发及QC质检、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、检验防疫等行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