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物安全实验室给水与排水设计规范SICOLAB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》的规定,凡从事致病性微生物实验的实验室,必须有防止致病性微生物扩散的制度和人体防护措施。生物安全实验室是以生物安全为核心的生物安全防护系统,按照实验室密封程度和所处理对象的生物危险程度,可以把生物安全实验室分为四级;其中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处理对象主要是对人体、动植物或环境具有高度危险性,可以通过气溶胶使人传染上严重的甚至是致命疾病,或对动植物和环境具有高度危害并通常有预防治疗措施的致病因子。

1、给水

生物安全实验室应设冲眼或紧急冲洗给水装置;生物安全实验室主给水管的控制应设在清洁区;污染区和半污染区的给水管路都应设止回阀。

2、排水

实验室内不得设地漏,洗手池的排水应就地收集。半污染区和污染区的废水应收集至特种灭菌槽。所有废水在送出实验室之前应进行灭菌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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