化学实验室三废处理一般原则:
根据实验室“三废”排放的特点和现状, 遵循国家有关规定, 充分强调“谁污染, 谁治理”的原则。
为防止实验室污物扩散、污染环境, 应根据实验室“三废”的特点, 对其进行分类收集、存放、集中处理。在实际工作中, 应科学选择实验研究技术路线、控制化学试剂使用量、采用替代物, 尽可能减少废物产生量, 减少污染。应本着适当处理、回收利用的原则, 来处理实验室“三废”。尽可能采用回收、固化以及焚烧等方法处理; 处理方法简单, 易操作, 处理效率高, 不需要很多投资。
废气
对少量的有毒气体可通过通风设备(通风橱或通风管道) 经稀释后排至室外, 通风管道应有一定高度,使排出的气体易被空气稀释。
大量的有毒气体必须经过处理如吸收处理或与氧充分燃烧, 然后才能排到室外, 如氮、硫、磷等酸性氧化物气体, 可用导管通入碱液中, 使其被吸收后排出。
废液
废液应根据其化学特性选择合适的容器和存放地点, 密闭存放, 禁止混合贮存; 容器要防渗漏, 防止挥发性气体逸出而污染环境; 容器标签必须标明废物种类和贮存时间, 且贮存时间不宜太长, 贮存数量不宜太多; 存放地要有良好通风。剧毒、易燃、易爆药品的废液, 其贮存应按危险品管理规定办理。
一般废液可通过酸碱中和、混凝沉淀、次氯酸钠氧化处理后排放。有机溶剂废液应根据其性质尽可能回收; 对于某些数量较少、浓度较高确实无法回收使用的有机废液, 可采用活性炭吸附法、过氧化氢氧化法处理, 或在燃烧炉中供给充分的氧气使其完全燃烧。对高浓度废酸、废碱液要经中和至近中性(pH = 6~9) 时方可排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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